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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老人清醒,书面指定将来的监护人

  • 性价比高
  • 证据 A
  • 换钱
  • 花点小钱
  • 顺手就做
  • 要点毅力

说人话

趁老人头脑还清楚,花几百元去公证处办一份书面文件,写明将来谁当他的监护人。没有这份文件,等老人不能自己做决定了,谁替他签字、谁替他管钱,要由法院来指定。家里人意见不一致,还会拖得更久。

成本

去公证处办一份,几百元。和老人谈一次话就能定下来。难在开口:要当面说到将来他自己管不了自己的那一天

收益

民法典规定,头脑清醒、能自己做主的成年人(法律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提前和人商量好将来谁当自己的监护人。商量的对象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其他愿意当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商量好了要「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将来他不能做决定了,或者只能做一部分决定了(法律叫「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就由写定的这个人来管。没有这份文件,将来谁替他签字、谁替他管钱,要走法院指定

备注

这份文件叫意定监护,意思是自己提前指定的人。这个人排在法律默认的那套监护顺序前面。老人独居、子女在外地、家里关系复杂的,更需要提前办。建议去公证处做公证

证据等级
A :有具体数字,来自荟萃分析、大型队列或随机试验;法律政策类指引到了法条或官方原文。收益大,性价比高。
来源
  1. 全国人大 (2020).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https://www.spp.gov.cn/spp/fl/202006/t20200602_463888.shtml

这条也在这些场景里

原书第 17 节第 1 条。内容可能过时,不少政策各地执行不一样,真去办事、看病、打官司时以当地部门、医生和律师的说法为准。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