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把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号借给任何人,「跑分」不是兼职
- 性价比极高
- 证据 A
- 换人身自由
- 不花钱
- 顺手就做
- 不靠毅力
说人话
把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号租给、借给、卖给别人,这件事本身就违法。罚违法所得的 1 到 10 倍,没有所得的最高罚 20 万元,情节严重的拘留 15 日,还会被记入信用记录、限制账户功能。要是明知对方拿去犯罪还帮着收钱转钱,就是帮信罪,判 3 年以下。
- 成本
不花钱。有人说「借卡走个账,给你几百块」,拒绝就行。
- 收益
出租、出借、买卖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这件事本身就是违法。没收违法所得,再罚违法所得的 1 到 10 倍。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罚 20 万元。情节严重的,拘留 15 日以下。还可能被记入信用记录、限制账户功能、停掉非柜面业务(只能去柜台办)。明知别人用网络实施犯罪,还给他提供支付结算这类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判 3 年以下并处罚金(全国)
- 备注
说「我不知道他拿卡去干什么」挡不住。办案时会从外在情形反推你知不知情:收过好处费、流水明显不正常,都可能算你知道。卡被人用来收赃款的,就算你最后不构成犯罪,账户也会被冻结,本人也会被惩戒。替别人刷脸、念验证码过实名核验,罚则和这条相同,见第 45 条(帮忙刷个脸)。
- 证据等级
- A :有具体数字,来自荟萃分析、大型队列或随机试验;法律政策类指引到了法条或官方原文。收益大,性价比极高。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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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2).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四十四条). https://www.spp.gov.cn/spp/fl/202209/t20220902_575631.shtml
-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5).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九条,即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5_364562.shtml
这条也在这些场景里
书里提到这条的地方
- 熟人让你「帮忙刷个脸、做个见证」去办贷款,或者要你念验证码,别答应:这叫 AB 贷,借款人是你,不是担保人 (第 8 节第 45 条)
- 「兼职」要你用自己的卡收钱、取现、转账,不管给多少好处费都不做 (第 9 节第 5 条)
- 优惠用自己的真实身份领,不买虚拟号批量注册小号,不靠漏洞重复领 (第 9 节第 8 条)
- 身份证不借人,不用别人的身份证,也不拿别人的证件登记、开卡、买票 (第 9 节第 16 条)
原书第 8 节第 8 条。这一节讲法律规定,只作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自己的案子请咨询律师或当地法律援助机构。 内容可能过时,不少政策各地执行不一样,真去办事、看病、打官司时以当地部门、医生和律师的说法为准。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