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完病,把病历、检查报告和影像自己存一份
- 性价比一般
- 证据 A
- 换钱
- 不花钱
- 顺手就做
- 要点毅力
说人话
查阅和复制自己的病历,是法律给你的权利。门诊病历、住院志、化验单、影像、手术和麻醉记录、病理资料、费用清单都能复制。医院有专门窗口受理,只能收工本费。换医院、找别的医生再看一遍、报商业保险、真起了纠纷,凭的都是这一摞材料。
- 成本
不花钱。医院复印可以按规定收工本费,收费标准要公开。难在每次看完病都记得去复印一份。
- 收益
法规明确把查阅、复制病历列为患者的权利。范围覆盖门诊病历、住院志、化验单、医学影像、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医疗费用等全部资料。换医院、找第二个医生再看一遍、报商业保险、真起了纠纷,靠的都是这些
- 备注
复印有专门窗口,不用去求医生。要复印的清单,直接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念。先是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影像资料。再是手术和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清单。拿到之后按时间顺序存一个文件夹。里面最要紧的是出院小结、手术记录、病理报告和关键影像。慢性病的历次指标记在同一个本子上,见第 16 节。
- 证据等级
- A :有具体数字,来自荟萃分析、大型队列或随机试验;法律政策类指引到了法条或官方原文。收益中,性价比一般。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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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 (2018).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01 号)第十六条:「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8-08/31/content_5318057.htm
-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3).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 年版):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复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并加盖证明印记.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4/content_2600084.htm
这条也在这些场景里
书里提到这条的地方
- 复查按医生给的间隔做,把每次的指标记在同一个本子上 (第 16 节第 3 条)
- 对诊疗有疑问就当场要求封存病历,双方在场、开清单、各执一份 (第 24 节第 6 条)
- 伤残鉴定要等治疗终结之后再做,做早了等级会评低 (第 24 节第 9 条)
- 谢救过你的医生,走感谢信、锦旗和满意度评价,别走红包:准则禁的是财物,不是谢意 (第 24 节第 11 条)
原书第 24 节第 5 条。这一节讲健康和用药,只作一般参考,不能代替医生的诊断和处方。 内容可能过时,不少政策各地执行不一样,真去办事、看病、打官司时以当地部门、医生和律师的说法为准。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