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信「撑到工位就算工伤」:突发不适先打 120,不是先赶去打卡
- 性价比极高
- 证据 A
- 换寿命
- 不花钱
- 顺手就做
- 不靠毅力
说人话
突发不适往公司赶,不会让你多拿一笔钱。视同工伤要求人在工作时间、又在工作岗位上发病,路上发病没到岗的本来就不算。抢救超过 48 小时的反而也不算。为了凑条件耽误的那几十分钟,换掉的是自己的存活率。
- 成本
不花钱。
- 收益
视同工伤要求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为了凑齐这两个条件而耽误就医,赔的是自己活下来的机会,换来的赔偿也不一定拿得到
- 备注
两个条件要同时满足:在工作时间,并且在工作岗位。路上发病没到岗的不适用。在岗发病后被送回家或者送医、48 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仍可能适用。看的是发病时人在哪,不看最后死在哪。短视频把这条讲成「撑到公司就有钱」,方向正好反了。能改变结局的是发病后那几十分钟有没有去医院。另外 48 小时是硬线,抢救超过 48 小时反而不算。
- 证据等级
- A :有具体数字,来自荟萃分析、大型队列或随机试验;法律政策类指引到了法条或官方原文。收益大,性价比极高。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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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 第十四条第(六)项只把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列为工伤,途中突发疾病不在其中.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1/content_1778064.htm
这条也在这些场景里
原书第 19 节第 12 条。这一节讲法律规定,只作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自己的案子请咨询律师或当地法律援助机构。 内容可能过时,不少政策各地执行不一样,真去办事、看病、打官司时以当地部门、医生和律师的说法为准。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