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後只有六種情況由政府安排工作;自主就業的 30 日內必須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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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人話
「當兵包分配」早就不是普遍情況。現在只有六種情況由政府安排工作,義務兵服兩年退役,絕大多數不在這六種裡面。不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那一檔叫自主就業,它有個硬期限:退出現役之後 30 日內必須去報到。沒有正當理由超過 30 日,就算你放棄安置待遇。
-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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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花錢。帶上退役證明,到安置地的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跑一趟。
-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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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軍人安置條例》第二十五條列了六種情形,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原文是:「(一)軍士服現役滿 12 年的;(二)服現役期間個人獲得勳章、榮譽稱號的;(三)服現役期間個人榮獲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四)服現役期間個人獲得一級表彰的;(五)因戰致殘被評定為 5 級至 8 級殘疾等級的;(六)是烈士子女的」。該條例還寫著:「安置地人民政府應當在接收退役軍士和義務兵的 6 個月內完成安排退役軍士和義務兵工作的任務」。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與其簽訂不少於 3 年的中長期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其中,企業接收軍齡 10 年以上的退役軍士的,應當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就是合同上不寫到期日。待安排工作期間「按照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逐月發放生活補助」。不是因為你自己的原因沒按規定安排上崗的,「按照不低於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平均工資 80% 的標準,逐月發放生活費直至上崗為止」。不得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情形,包括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受過刑事處罰。自主就業的期限看第五十一條:「自主就業的退役軍士和義務兵,應當自被批准退出現役之日起 30 日內,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報到。無正當理由不按照規定時間報到超過 30 日的,視為放棄安置待遇。」(全國,2024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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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條例施行的同一天,2011 年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 608 號)廢止。網上大量攻略引的還是舊條例,條件表述已經變了,舊版寫的是「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30 日這個期限只管自主就業那一檔,其他安置方式是「按照規定時間」報到。報到時會發退役軍人優待證,後面的退役金、就業創業扶持和教育資助都從這裡接上。
- 證據等級
- A : 有具體數字,來自薈萃分析、大型佇列或隨機試驗;法律政策類指引到了法條或官方原文.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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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中央军委 (2024).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 787 号,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布、9 月 1 日施行;第二十五、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五、五十一、七十五条). 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526/202408/content_6969192.html
-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0). 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十三、十四、十五条). http://www.mod.gov.cn/gfbw/fgwx/flfg/16048597.html(国防部刊登)
原書第 31 節第 5 條.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