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家裡或外面沒了,先分清正常死亡還是非正常死亡:意外、死因不明、獨居才發現的,立刻報警,遺體和現場不要動
意外走的、不知道怎麼走的、獨居很久才被發現的,死亡證明只有公安能開。現場被動過,事情說不清,證也不好開。這張紙拿不到,後面火化、銷戶、保險理賠全都卡住。分不清是哪一種,就先打 110。警察到場查完,照樣給你開證。
- 價效比高
- 證據 A
- 換人身自由
§25 · 10 條
家裡人走了,當時先做什麼、哪些錢能取回來、哪些費用可以不交?
這一節適用於台灣的條目。 這一節講法律規定,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自己的案子請諮詢律師或當地法律援助機構。
意外走的、不知道怎麼走的、獨居很久才被發現的,死亡證明只有公安能開。現場被動過,事情說不清,證也不好開。這張紙拿不到,後面火化、銷戶、保險理賠全都卡住。分不清是哪一種,就先打 110。警察到場查完,照樣給你開證。
下面這些條目講的是中國大陸的制度,在台灣不適用,給在中國生活的人參考。
在醫院走的,找管救治的那一家開死亡證明。在家裡正常走的,找住處這一片的社群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開。死因清楚的,一天內就簽發。銷戶、火化、取公積金、領社保待遇、理賠、辦繼承,每一件都要用它。拿到先多影印幾份。
接運、存放、防腐、整容、火化,只能由殯儀館來做。醫院太平間不辦喪事,最多讓遺體臨時放一放。殯儀館存放一般不超過 3 日,要多放幾天得去辦延期。火化要憑死亡證明和火化確認書。火化後給的那張火化證明,辦繼承、理賠還要用。
對死因有疑問,要在人去世後 48 小時內提出屍檢。醫院有凍存條件的,可以延到 7 日。屍檢還要近親屬簽字同意。不簽字,或者一直拖過了時間,死因查不清的責任就算在拖的那一方。提屍檢的同時,要求把病歷封存起來。遺體一火化,就再也做不了屍檢。
城市要在安葬前銷戶,農村要在一個月以內。帶死亡證明和戶口簿去派出所辦。拖著不辦,繼承過戶、領待遇、退保都會卡在戶籍狀態上。
遺體接運、存放、告別、火化、骨灰寄存、生態安葬,都在國家的基礎專案清單裡。公辦機構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也在裡面。這些專案的價錢按規定來定。清單之外,不許另立專案收錢。出發前先問清楚哪幾項算基礎專案、當地標準是多少,再談別的。
這幾樣都是條例點名的價格違法行為:不掛價目表、在標價之外加錢、捆綁著強賣喪葬用品、逼你接受別家的收費服務。把一項拆成幾項收費,也算變相漲價。當場先要價目表,留好收費憑據和聊天記錄。事後再投訴也來得及。查價格找市場監管,管殯葬服務找民政。
殯葬代理、用品代購、策劃主持、資訊諮詢這類中介,要在縣級民政部門備案。沒備案的,不進民政部門那套殯葬服務資訊系統。能不能自己查各地不一樣,最穩的是打電話問縣級民政部門。用騙術亂收費、倒賣逝者資訊的,會被依法處置。
公積金餘額繼承人可以提取,它不在銀行帳戶裡,最容易漏。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裡剩的錢也能繼承。因病去世的,家屬另領喪葬補助金和 3 到 24 個月的撫卹金。因工死亡的,另有工傷那三筆錢。
人走以後,近親屬為了自己的合法正當利益,可以要求平臺查閱、複製、更正、刪除死者的個人資訊。平臺要是拒絕,得說明理由。你也可以去法院起訴。有一個例外:他生前另有安排的,比如設過帳號繼承人、留下過明確意願,按他的安排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