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損傷之後突然劇烈頭痛、出汗,先扶坐直、鬆開衣物,同時叫 120
脊髓損傷的人,身體的報警線路斷了一截。膀胱憋著、衣服勒著,本人可能沒感覺,血壓卻會猛往上衝。訊號是突然劇烈頭痛和出汗。這時先把人扶坐直、鬆開勒緊的衣物、看是不是憋著尿,同時叫 120。
- 價效比極高
- 證據 B
- 換壽命
§33 · 20 條
自己或者家人殘疾了,先防住哪些併發症,能申請哪些補貼,上學就業和監護怎麼辦?
這一節適用於台灣的條目。
脊髓損傷的人,身體的報警線路斷了一截。膀胱憋著、衣服勒著,本人可能沒感覺,血壓卻會猛往上衝。訊號是突然劇烈頭痛和出汗。這時先把人扶坐直、鬆開勒緊的衣物、看是不是憋著尿,同時叫 120。
剛殘疾那幾年,自己或者家人情緒垮掉,是常見的,不是意志力的問題。英國兩家脊髓損傷中心的長期隨訪發現,這群人的自殺率是普通人的五倍。九成以上的自殺發生在受傷後的頭十年。受傷原因本身就是自殺的人,風險還要高出一截。
照護者累垮不是矯情。一項美國研究跟蹤了八百多位老人四年。一邊照護失能的配偶、一邊報告自己精神吃力的那批人,死亡風險比不照護的人高約六成。照護但不覺得吃力的人,沒有出現這種升高。所以要盯的不是照護本身,是那份長期緊繃。
普通海綿坐墊壓久了會把皮膚壓破,破了癒合很慢,容易感染。養老院裡用減壓坐墊的老人,坐骨那裡的壓瘡明顯更少,但把尾骨一起算就沒看出差別。輪椅本身也要按人的尺寸配,別買個通用款就算了。
廣告法把話說死了。醫療、藥品、醫療器械的廣告,不許保證療效,不許說治癒率和有效率,不許找人現身說法。所以「三個療程站起來」「多少人已經康復」這類話本身就是違法廣告,不用再研究它講的原理。不是醫療器械的東西,連提治病都不允許。
把人接回家躺著等自然恢復,是最常見的錯。中風後由多學科團隊有組織地照護,一年後還活著、還能住在家裡的人更多。但也別自己加碼,中風後 24 小時內練得更早、更勤、更多,三個月後的結果反而更差。練多少、什麼時候練,聽康復科和治療師的。
「戴助聽器能防痴呆」這個說法目前沒有立住。一項近千人的三年試驗,總體上沒有做出差別。只有在本來認知下降風險就偏高的那部分人裡看到了差別。所以配助聽器的理由是當下聽得見、能和人說話、過馬路能聽見車,不是為了幾十年以後的腦子。
下面這些條目講的是中國大陸的制度,在台灣不適用,給在中國生活的人參考。
家屬或單位一句話,不能把一個人留在精神病院住院。法律只認兩種情況:已經傷害自己或有這個危險,已經危害別人或有這個危險。第一種要監護人同意才能收。對診斷有異議的,三天內可以要求再次診斷,之後還能自己委託鑑定。
殘疾人證本身不發錢,它是一把鑰匙。接在它後面的是好幾筆各自獨立的待遇,每一筆都要自己去申請,不會自動上門。第一次去殘聯,就把清單上的專案一項項問過來,比來回跑幾趟省事。
國家給 0 到 6 歲的殘疾兒童和自閉症兒童建了一套康復救助制度,管手術、輔助器具和康復訓練。救助物件先保困難家庭,地方財力允許的可以放寬年齡和家庭經濟條件。這一段是康復效果最好的視窗,別拖到該上學了再說。機構要從殘聯的定點名單裡挑。
《無障礙環境建設法》寫了一條:縣級以上政府應當支援、指導家庭無障礙設施改造,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老年人家庭應當給予適當補貼。這類專案一般由殘聯牽頭,按年度名額做,所以要早點去登記。補多少、改哪幾項由各地定。
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在職職工總數的 1.5%,具體比例由省裡定。達不到就要按差額人數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一個人頭按本單位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算。所以招你不只是照顧,是實打實省錢。面試時把持證這件事說清楚,對方自己算得過來這筆帳。
個人所得稅法寫著,殘疾人的所得可以減徵個稅。但是減多少、減多久,法律交給了省級政府定,所以各省不一樣。有的省按年度定一個減免限額,有的按比例減。辦法是打 12366 問當地稅務局,或者在個人所得稅 App 裡找減免事項。
法律寫明,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要為帶導盲犬、導聽犬、輔助犬的殘疾人提供便利。盲人憑有效證件免費坐市內公交、地鐵和渡船,殘疾人可以免費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被攔下來時把這兩條說出來,不行就投訴。
殘疾考生參加高考,可以申請盲文卷、大字卷、免外語聽力、單獨考場、帶助聽器和輪椅進場,考試時間也能延長。這些不會自動給,要按省裡規定的時間交書面申請,附第二代以上的殘疾人證。對結果不服,可以找省教育廳申請複核。
幼兒園和各類學校,對符合條件的殘疾孩子申請入學不得拒收,普通職業學校也一樣。孩子需要專人護理、到不了學校的,由縣教育局安排送教上門或遠端上課,照樣有學籍。入學和轉學由教育局請專家委員會評估後決定,不由學校自己說了算。
右下肢或雙下肢沒了、動不了,但能自己坐穩、上肢條件夠的人,可以考殘疾人專用的自動擋小車駕照,代號 C5。一隻手掌缺失的也能申請。單眼視力障礙、聽力障礙的人各有能考的車型。體檢要去省裡認定的專門醫院做。
一個成年人是不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只有法院能認定。家屬、單位、居委會都不能自己說了算。要由利害關係人或者有關組織向法院申請。反過來,智力或者精神健康恢復了,也可以申請認定他恢復行為能力。這道程式既是限制,也是保護。
成年人失去行為能力後,監護人按順序來:配偶,父母和子女,其他近親屬,最後是願意擔任的其他人或組織。爭起來了由居委會、村委會或民政部門指定,不服可以找法院。人還清醒時可以書面指定將來的監護人。被監護人傷了別人,由監護人賠。
法律禁止在招用、轉正、晉級、評職稱、報酬、社保上歧視殘疾人。你可以向主管部門投訴,也可以去法院告。但打贏了官司,對方也不替你出律師費。所以先投訴,同時申請法律援助,再考慮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