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孩子的時間帳按「誰的時間被佔掉」算,不按「辛不辛苦」算
- 價效比一般
- 證據 C
- 換時間精力
- 不花錢
- 每天佔時間
- 要長期堅持
說人話
把每天看孩子的小時數、夜裡被吵醒的次數,都折算成時間。再乘上幹這些活的那個人的時薪。算出來的數,一般遠遠大於奶粉尿布錢。所以分工最好在生之前就談好。
-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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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花錢,花的是時間。孩子 3 歲前基本是全天被佔住。難在天天如此,沒法咬牙幾天就過去
-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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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每天照看孩子的時間、夜裡被吵醒的次數,都折算成小時。再乘以幹這些活的那個人的時薪。得到的數字通常遠大於奶粉尿布錢。照看、做飯、夜裡起夜這些活雖然沒人付錢,也照這樣記進成本。演算法和第 10 節算家務的那套一樣。先談好分工,再決定生不生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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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不必算得很準。有用的是兩個人在生之前對著同一張表談分工,免得生完再吵
- 證據等級
- C : 作者經驗或公認做法,沒有直接文獻.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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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经验,无直接文献
- 口径见第 10 节
原書第 18 節第 4 條.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