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資訊釋出、即時通訊服務,必須要求使用者提供真實身份資訊
- 價效比一般
- 證據 A
- 換人身自由
- 花點小錢
- 要花些時間
- 不靠毅力
說人話
你的網站能發帖,或者能聊天,就要在使用者開通服務時要他的真實身份資訊。不給的,不能讓他用。做法是後臺存真名,頁面上顯示什麼暱稱由他自己定,核驗用手機號就行。不做實名的,先責令改正。不改的罰 5 萬到 50 萬元,還可能關站。
-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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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接一條實名核驗通道,這類通道按次收費。產品上按「後臺實名、前臺自願」來設計:後臺存真名,頁面上顯示暱稱
-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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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話是「網路運營者為使用者辦理網路接入、域名註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使用者提供資訊釋出、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使用者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使用者提供真實身份資訊。使用者不提供真實身份資訊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沒要實名的,或者使用者沒給真實身份、你還照樣讓他用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罰 5 萬到 50 萬元,還可能被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或者應用程式、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直接負責的人另外罰 1 萬到 10 萬元。直播服務按「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做「基於行動電話號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資訊認證」。意思是平臺後臺存著使用者的真名,頁面上顯示什麼暱稱由使用者自己定,核驗靠手機號一類方式。直播帶貨要求更嚴,是「基於身分證件資訊、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等真實身份資訊認證」。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就是營業執照上那串號(全國)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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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號換過位置。網路安全法 2025 年修正,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實名這一條從第二十四條移到了第二十六條,罰則從第六十一條移到了第六十四條。條文文字沒變。你手上的材料如果還引舊條號,要改過來
- 證據等級
- A : 有具體數字,來自薈萃分析、大型佇列或隨機試驗;法律政策類指引到了法條或官方原文.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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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5). 网络安全法(2025 年修正,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第二十六、六十四条;2016 年文本为第二十四、六十一条). https://www.cac.gov.cn/2025-12/29/c_1768735112911946.htm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6).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十六条). https://www.cac.gov.cn/2016-11/04/c_1119847629.htm
- 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 (2021).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国信办发文〔2021〕5 号,第八条).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4/23/content_5601682.htm
原書第 26 節第 7 條. 這一節講法律規定,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自己的案子請諮詢律師或當地法律援助機構。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