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前把《出生醫學證明》辦掉,名字提前想好、別寫錯字
- 價效比高
- 證據 A
- 換時間精力
- 適用:懷孕或備孕、有 3 歲以下孩子
- 不花錢
- 順手就做
- 不靠毅力
說人話
這張證是上戶口、參保、上學的前置件,而且只有接生的那家機構能第一次開。出了院再回頭補,要另走一套流程、多交材料。名字裡的字,先確認戶籍系統打得出來。
-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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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花錢。辦出院手續的時候順手就辦了
-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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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嬰保健法》第二十三條:醫療保健機構和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出具統一制發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這張證是後面所有事的前置條件:上戶口、參保、辦醫保卡、入園入學都要它。而且第一次簽發只能由接生的機構辦。出了院再回頭補辦,要走另一套流程,還需要額外的證明材料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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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之前把父母姓名、身分證號和孩子姓名逐字核對一遍。姓名用字要能在戶籍系統裡打得出來,生僻字以後辦事會很麻煩。改名和改證都要走補發或者換髮,比當場核對麻煩得多。證拿到手就單獨收好,和戶口本、身分證一樣要緊
- 證據等級
- A : 有具體數字,來自薈萃分析、大型佇列或隨機試驗;法律政策類指引到了法條或官方原文.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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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4, 2017 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https://www.gov.cn/guoqing/2021-10/29/content_5647619.htm
原書第 27 節第 12 條. 這一節講健康和用藥,只作一般參考,不能代替醫生的診斷和處方。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