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人合夥開店,開張前把出資、分錢、誰說了算、誰拿工資、怎麼退出寫成書面協議
- 價效比一般
- 證據 C
- 換錢
- 不花錢
- 要花些時間
- 要點毅力
說人話
不寫協議,法律替你們定規矩。作決定要全體一致同意,利潤按各自實際交進來的錢分,天天看店的那個人預設不拿工資。沒約定合夥期限的,誰都可以提前一段合理時間通知其他人,然後退出。這些想改,只能事先寫進協議。
-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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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花錢。幾個合夥人坐下來談一兩次,把十來項寫清楚,各自簽字。網上能找到合夥協議範本,照著合夥企業法列的十項逐項填。難的是熟人之間覺得「談錢傷感情」,不好意思開口。
-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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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法第四條寫明,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用書面形式訂立。第十八條列了協議要寫的十項。其中有出資方式、數額和交錢期限,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合夥事務誰來執行。還有入夥與退夥,爭議怎麼解決,解散與清算,違約責任。不辦合夥企業、只是幾個人合夥乾的,適用民法典的合夥合同。合同裡沒寫的,民法典有幾條預設規則。合夥的事要作決定,除合夥合同另有約定外,要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能因此要報酬,合夥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利潤和虧損按合同約定分。沒約定的,先協商。協商不成的,按實際交的出資比例分。比例也算不清的,平均分。合夥人對合夥的債承擔連帶責任,多還了的可以找其他人追償。沒約定合夥期限的,算不定期合夥,合夥人可以隨時解除,只要提前一段合理時間通知其他人。辦了合夥企業的,沒約定合夥期限的,合夥人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人就可以退夥。協議也不能約定把全部利潤只分給一部分人,或者讓一部分人扛全部虧損(全國)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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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吵起來的是出錢的和出力的怎麼分。一個出錢不管事,一個不出錢天天看店,按預設規則看店的那個分得少、還不拿工資。所以出力的那份工資或者股份要寫明。協議只管合夥人之間。對外欠的債,普通合夥人照樣要賠到底,見第 12 節第 3 條(開張前選對主體)。拉更多人投錢的紅線,見第 12 節第 26 條(找人湊錢做生意)。法條部分已核實原文,「寫協議能少吵架」是經驗,沒有統計,所以定 C 級。受益人是你和你的合夥人。
- 證據等級
- C : 作者經驗或公認做法,沒有直接文獻.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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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6). 合伙企业法(2006 年修订,第四、十八、三十三、四十六条). https://flk.npc.gov.cn/detail?id=2c909fdd678bf17901678bf63dce034d(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全国人大 (2020).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九百七十、九百七十一、九百七十二、九百七十三、九百七十六条). https://www.spp.gov.cn/spp/fl/202006/t20200602_463888.shtml
書裡提到這條的地方
原書第 12 節第 28 條. 這一節講法律規定,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自己的案子請諮詢律師或當地法律援助機構。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