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考研、考駕照和考職業資格時,不替人考、不找人替考,不買賣答案,不幫人組織作弊
- 價效比高
- 證據 A
- 換人身自由
- 不花錢
- 順手就做
- 要點毅力
說人話
找人替考、替別人考,都是犯罪,可能被判拘役、罰錢,靠替考當上公務員的被開除公職。組織作弊、賣答案,最重判 7 年。駕照考試也算,有駕校老闆組織學員作弊被判了刑。沒到犯罪的,成績作廢,還可能被停考或者一年內不能再考。
-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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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花錢。別信「包過班」「VIP 通道」和賣答案的群。手機、耳機這類能收發資訊的東西不帶進考場。沒考過就多準備一次。難在差幾分就能上岸時,有人開價說能保過。
-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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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管四種行為,前提是「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組織作弊的,判 3 年以下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判 3 到 7 年。給組織者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別的幫助,按同一檔判。為了作弊賣答案、給答案,也按同一檔判。替別人考、找別人替自己考,是代替考試罪,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哪些考試算,看兩高 2019 年的司法解釋。高考、考研、自考、成人高考算,中央和地方的公務員考試算。法律職業資格、教師資格、註冊會計師、醫師資格、建造師這類資格考試也算。最高法 2024 年寫明,駕照考試也屬於這類考試。在高考、考研、考公里組織作弊,直接算「情節嚴重」。組織 30 人次以上,或者違法所得 30 萬元以上,也算。考試開始前被查獲,但已經拿到試題答案的,照樣算犯罪既遂。賣的答案不完整、不全對,不影響定罪。替考情節較輕的可以緩刑,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最高法統計,2015 年 11 月到 2024 年 4 月,這三個罪判了 11146 人。沒到犯罪的,按各類考試的規矩處理。國家教育考試裡用裝置接收答案、找人替考的,成績無效,還可以停考 1 到 3 年。公務員考試裡替考、參與有組織作弊的,取消考試資格,記入誠信檔案、長期記錄。已經入職的,查出來就辭退或者開除。駕照考試舞弊的,取消考試資格,已經考過的科目作廢,罰 2000 元以下,一年內不能再申領駕照。替別人考駕照的,自己的駕照被登出,3 年內不能再申請。官方案例一:張某潔團伙用合成照片和假身分證,讓「槍手」替考生考公務員等國家考試 89 次。三個主犯判 5 年到 5 年 6 個月。找槍手的 18 名考生按代替考試罪判拘役 2 到 4 個月,罰 3 萬到 10 萬元。靠替考當上公務員的人被開除公職。官方案例二:一家駕校的老闆在 2017 到 2023 年組織學員在駕考裡作弊。辦法有改考試系統資料、讓教練替考、給學員戴耳機遠端提示。老闆連同行賄罪被判 6 年 6 個月,其餘 23 人判 6 個月到 1 年 10 個月(全國)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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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是你自己。單純自己偷看、戴耳機接答案,法條沒有列為犯罪,按上面的考試規矩處理。但買來的答案轉給同學,就成了非法提供試題、答案。二級建造師洩題案裡,答案被考生層層轉賣,有人發進 1700 多人的 QQ 群。在校學生替考或者找人替考,考試機構會通報學校,學校可以開除學籍。單位招聘、學校期末考試這類不在「國家考試」裡,但用竊聽竊照器材、建群發作弊資訊,照樣可能按別的罪判。官方案例一里給槍手做假身分證的人,按偽造身分證件罪判了 3 年。證件的事見第 9 節第 16 條(身分證不借人)。花錢找中介代評職稱,見第 23 節第 22 條(別找中介代評)。
- 證據等級
- A : 有具體數字,來自薈萃分析、大型佇列或隨機試驗;法律政策類指引到了法條或官方原文.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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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5).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即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5_364562.shtml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9). 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 号,第一、二、四、五、六、七、十、十一条).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h/201909/t20190903_430901.shtml
- 最高人民法院 (2024).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三、四、五).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34401.html
- 教育部 (2012). 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教育部令第 33 号,第九、十二条).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2/content_2169156.htm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6).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 30 号,第七、八、十五条).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7/content_5208205.htm
- 公安部 (2025).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72 号修改后重新公布,第十五、七十九、九十三条). https://www.gov.cn/gongbao/2025/issue_11866/202502/content_7004031.html
書裡提到這條的地方
原書第 9 節第 29 條. 這一節講法律規定,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自己的案子請諮詢律師或當地法律援助機構。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