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化漫畫、搬運影視劇、分享雲端硬碟資源和盜版電子書,不收錢也是侵權;掛廣告、收會員費就可能判刑
- 價效比高
- 證據 A
- 換人身自由
- 不花錢
- 順手就做
- 要點毅力
說人話
別人的作品沒經許可翻譯了貼出來,或者傳到網上,不收錢也是侵權,要刪、要賠錢。一掛廣告、收會員費,就算為了掙錢。掙到 3 萬元、傳到 500 部或者會員到 1000 人,就夠判刑,最重判 10 年。人人影視字幕組的老闆判了 3 年 6 個月。
-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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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花錢。買來的、下載的,自己看、自己翻著玩都行,只是別傳到網上給大家看。不做掛廣告、收會員費的資源站和資源群,也不賣雲端硬碟連結。難在「大家都在傳」的時候,忍住不跟著當搬運工。
-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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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民事。著作權法給作者的權利裡有翻譯權,就是把作品從一種文字轉成另一種文字的權利。還有資訊網路傳播權,就是把作品放到網上、讓公眾隨時隨地能看到的權利。沒經許可翻譯別人的作品,是侵權。沒經許可把作品傳到網上,也是侵權。侵權的要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只有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用別人已經發表的作品,才不用許可、不用付錢。賠多少,先按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你掙到的錢算。都算不清的,由法院在 500 元到 500 萬元之間定。故意侵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判 1 到 5 倍。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花的合理開支,也要你一起賠。再說刑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的前提是「以營利為目的」。為了掙錢,沒經許可把別人的作品放到網上給公眾看,夠了門檻就是侵犯著作權罪。判 3 年以下,同時罰錢,或者只罰錢。數額巨大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判 3 到 10 年並罰錢。什麼算為了掙錢:除了賣,在網頁上掛收費廣告的算,用會員制收註冊費或者其他費用的也算。收來的服務費、會員費、廣告費,都算違法所得。夠罪的門檻,下面到一條就夠。違法所得 3 萬元以上。非法經營數額 5 萬元以上,人人影視案裡算的是會員費、廣告費和賣硬碟的總收入。在網上傳播別人的作品合計 500 件(部)以上。被下載 1 萬次以上,或者被點選 10 萬次以上。用會員制傳播,註冊會員 1000 人以上。幾項都沒到,但有兩項各到了一半以上,也算。到這些數的 10 倍,就進 3 到 10 年那一檔。罰金一般是違法所得的 1 到 10 倍。官方案例一:梁永平等人從境外網站下載沒授權的影視劇,組織人翻譯、做字幕後上傳。這些片子放在「人人影視字幕組」網站和客戶端上,供人線上看和下載。網站裡沒授權的影視作品有 32824 部,會員 683 萬餘個。2018 年 1 月到 2021 年 1 月,收會員費 270 餘萬元,廣告費 880 餘萬元。賣拷了影視劇的行動硬碟,又掙了 100 餘萬元。網站掛著「捐贈」二維碼,捐了就能得到會員權益。檢察機關認定,這就是換了個名目收會員費。2021 年 11 月 22 日,梁永平被判 3 年 6 個月,罰金 150 萬元。另外 14 人判 1 年 6 個月到 3 年,都是緩刑,罰 4 萬到 35 萬元。官方案例二:柯某某用爬蟲軟體抓了 5 萬餘部影視劇的播放地址,放到自己的網站和 App 上讓人免費看。他在開屏位置投廣告,按展現量收錢,掙了 35 萬餘元。2023 年他被判 3 年、緩刑 4 年,罰金 40 萬元。官方案例三:黃某在自己家裡租伺服器,搭了一個音樂下載論壇。他把 10 萬餘首歌傳進 18 個雲端硬碟,在論壇發連結。會員要充值換論壇幣,才能拿到連結和提取碼。會員充值共 50 餘萬元。2023 年他被判 3 年、緩刑 4 年,罰金 55 萬元(全國,司法解釋 2025 年 4 月 26 日起施行)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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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是你自己。自己買來看、自己翻著看,在法條允許的範圍裡。界線在「放到網上讓大家看」。字幕組、漢化組不收錢,夠不上侵犯著作權罪,因為這個罪要求為了掙錢。但民事侵權照樣成立,權利人可以要求刪掉、賠錢。在日本不收錢也可能犯法。2018 年 2 月,幾名在日中國公民涉嫌違反日本著作權法被捕,中國駐長崎總領事館隨後提醒:沒經授權翻譯、釋出、傳播作品,即使不為盈利,也可能違法。一掛廣告、開會員、拿「捐贈」換會員權益,就落進為了掙錢那一檔。人人影視案裡,只做翻譯、校對的人參與程度低,警方是按證人取證的。最高檢在這個案例裡寫明,起頭、分錢、管平臺的人要從嚴追究。受僱幹活的從犯可以從寬,臨時招來、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舊的 2004、2007、2020 年三部智慧財產權刑事司法解釋,2025 年 4 月 26 日起廢止。2011 年三部門意見沒有被點名廢止,和新解釋不一致的地方以新解釋為準。比如點選量門檻,就從 5 萬次改成了 10 萬次。寫同人、做二創拿去出版的另一種風險,見第 9 節第 25 條(寫同人)。把別人的圖印在商品上賣,見第 12 節第 21 條(圖案要買授權)。自己做平臺、收到權利人的侵權通知怎麼辦,見第 26 節第 9 條(接到侵權通知)。
- 證據等級
- A : 有具體數字,來自薈萃分析、大型佇列或隨機試驗;法律政策類指引到了法條或官方原文.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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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0). 著作权法(2020 年修正,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十五项,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五十二条第六项,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五十四条).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011/t20201119_308796.html
-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0).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项,即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https://www.spp.gov.cn/zdgz/202012/t20201227_503682.shtml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5).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5 号,第十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八、三十一条). 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t/202504/t20250424_693977.shtml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2011).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1〕3 号,第十条). https://www.dongguandesq.jcy.gov.cn/tzgg/201103/t20110321_3344314.shtml(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转载)
-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 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 193 号,梁永平、王正航等十五人侵犯著作权案). https://www.spp.gov.cn/spp/jczdal/202309/t20230915_628229.shtml
-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一、案例三).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401/t20240105_639347.shtml
- 中国驻长崎总领事馆 (2018). 中国驻长崎总领事馆提醒在日中国公民遵守著作权法. http://nagasaki.china-consulate.gov.cn/chn/tzgg/201802/t20180208_4564322.htm
書裡提到這條的地方
原書第 9 節第 24 條. 這一節講法律規定,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自己的案子請諮詢律師或當地法律援助機構。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