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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同人、做二創拿去出版或賣錢,先取得原作許可,或者把借來的人物名字和關係換成自己的

  • 價效比高
  • 證據 B
  • 換錢
  • 不花錢
  • 順手就做
  • 要點毅力

說人話

同人哪怕只借了人物名字、性格和關係,拿去出版也可能被判侵權。江南的《此間的少年》借了金庸 60 多個人物,二審判他賠 168 萬元,外加 20 萬元開支。官司打了 9 年,最後調解,他答應不再原樣再版。免費寫著玩的同人怎麼算,法院說要具體分析。

成本

不花錢。拿去出版、賣錢之前,先找原作的權利人談授權。談不下來,就把借來的人物名字、性格和人物關係換成自己的。書名、副標題和宣傳語裡,也別蹭原作的名頭。

收益

江南的小說《此間的少年》,用了郭靖、黃蓉、喬峰、令狐沖等金庸小說裡的人物名字。書裡講的是這些人在大學校園裡的故事。2002 年出版時,副標題是「射鵰英雄的大學生涯」。到起訴時,這本書出了多個版本,發行上百萬冊。金庸 2016 年起訴江南和出版方,索賠 500 萬元。一審認為不構成著作權侵權。理由是:離開了具體情節,光是人物名字、關係和性格,很難算受保護的具體表達。但一審認定,江南借原作名氣吸引讀者,構成不正當競爭。按歷年版稅 560 萬元的 30%,判賠 168 萬元,外加律師費 20 萬元。二審由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審理,改判構成著作權侵權。二審認為,兩本書的故事情節不算實質性相似,也就是情節沒有抄。但 60 多個人物合起來的「人物群像」,名字、性格、關係和背景都是金庸的選擇和安排。這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江南侵害了金庸四部小說的著作權。副標題故意和《射鵰英雄傳》掛鉤,另外構成不正當競爭。二審判江南停止不正當競爭、登報消除影響,賠 168 萬元和合理開支 20 萬元。兩家出版發行公司對其中 33 萬元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這部分要一起賠。二審沒有判停止侵權,但要求以後再版,按再版版稅收入的 30% 付給原作權利人。二審之後,雙方都向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25 年 9 月 19 日,各方在廣東高院主持下達成和解。和解裡,各方同意不把這件事定性為「剽竊」。江南承認,他創作時缺乏著作權法律知識,沒有事先取得金庸的改編許可,給金庸造成了損害。江南同意不再原樣再版這本書。以後再版,不再用金庸作品裡的獨創人物名字和相關內容。各方確認,那個副標題構成不正當競爭。二審判的賠償,江南已經付了。調解書籤收後,原來的一審、二審判決都不再有法律效力。另一個案子的被告是《鬼吹燈》作者張牧野,筆名天下霸唱。2006 年,他把這套小說著作權裡的財產權全部轉讓給了上海玄霆娛樂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後來他授權出版新書《摸金校尉》,書裡用了《鬼吹燈》的人物名字、人物關係和盜墓規矩。新書封面用了《尋龍訣》的電影海報,這部電影是從《鬼吹燈》改編的。玄霆公司起訴,索賠 2000 萬元。上海浦東法院認為,新書有自己獨立的情節,不算侵犯著作權。但封面讓讀者誤以為這本書和《尋龍訣》原著有關,構成虛假宣傳。法院判兩家出版發行公司賠 90 萬元,出版社對其中 60 萬元承擔連帶責任,二審維持。法條上,改編權是改變作品、創作出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沒經著作權人許可,用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要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全國)

備註

受益人是你自己。定 B 級,是因為同人的法律邊界還沒有定論。這個案子兩審結論不一樣,最後以調解結案,兩份判決都不再生效。廣東高院的承辦法官答問時說,和解協議只約束這個案子的當事人。同人是否侵權,「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法官給的判斷順序是三步。先看兩部作品相同的是抽象的想法,還是具體的表達。

再看這些表達是不是原作者獨創的。最後看是不是屬於合理使用這類不侵權的情形。所以只借一個題材、一種設定,和成套借走人物名字、性格和關係,風險不一樣。免費貼在網上的同人,本書沒有找到法院下判的官方案例。著作權法裡也沒有「不收錢就不算侵權」的例外。過程成本要算進去:這個案子從 2016 年 7 月起訴,到 2025 年 9 月和解,前後 9 年。中間經過一審、二審和再審審查,金庸本人在二審期間去世。原作者把版權賣掉以後,自己寫續作照樣可能被買家告,天下霸唱那次就是。著作權官司裡,贏的一方為制止侵權花的合理開支可以算進賠償,這個案子一審判的 20 萬元就是律師費。漢化、搬運、分享別人作品的風險,見第 9 節第 24 條(漢化漫畫、搬運影視劇)。

證據等級
B : 有研究支援,但說不出確切數字,或者只有小樣本、單項研究.
來源
  1.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2023). 金庸诉江南「同人作品第一案」有何深意(转载《法制与新闻》2023 年 7 月上期). https://www.gipc.gov.cn/front/content.action?id=7b7cb9a7b2cc45f286199fd427fc6b1f
  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5). 「金庸诉江南」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粤达成和解. https://www.gdcourts.gov.cn/xwzx/fayuanxinmeiti/content/post_1843458.html
  3. 国家版权局 (2020). 2019 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发布(上海市版权局发布,案例六:「鬼吹灯」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https://www.ncac.gov.cn/xxfb/ywxx/202004/t20200430_47269.html
  4.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0). 著作权法(2020 年修正,第三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第五十二条第六项,第五十四条).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011/t20201119_308796.html

原書第 9 節第 25 條. 這一節講法律規定,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自己的案子請諮詢律師或當地法律援助機構。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