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了婚禮、擺了酒席,也要去領結婚證:沒登記的在法律上不算夫妻,對方去世你沒有配偶的繼承權
- 價效比極高
- 證據 A
- 換錢
- 不花錢
- 順手就做
- 不靠毅力
說人話
只辦婚禮不領證,法律上不是夫妻,只算同居。對方去世,你不能按配偶的身份繼承遺產。想分開時,法院也不按離婚來辦。補辦登記就能解決,而且效力能往前算。
- 成本
-
不花錢。兩個人一起去婚姻登記處,幾十分鐘。
- 收益
-
民法典規定「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最高法的解釋把沒登記、但以夫妻名義過日子的人分成兩種。1994 年 2 月 1 日以前就符合結婚條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這之後的,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不補辦的,按同居關係處理。一方去世,另一方要按配偶身份繼承,也按這個原則辦。配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沒登記的一方就排不進去。同居關係本身,法院不受理「解除」的請求,只受理分財產和孩子撫養的糾紛。補辦登記以後,婚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孩子不受影響。繼承法裡的「子女」寫明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同樣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 備註
-
對方去世時還沒領證,你不是繼承人,但不是一分都拿不到。民法典規定,對去世的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這要你自己拿證據去爭,談不攏就得打官司。一審普通程式 6 個月起,律師費自己出,分多少由法官定。所以趁兩個人都在,先去補辦。補辦和第一次登記一樣,兩人都要親自到場,材料見第 10 節第 13 條(領證只要身分證)。彩禮在沒登記時可以要求返還,見第 8 節第 24 條(彩禮走轉帳)。受益人是你自己和配偶。
- 證據等級
- A : 有具體數字,來自薈萃分析、大型佇列或隨機試驗;法律政策類指引到了法條或官方原文.
- 來源
-
- 全国人大 (2020).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一千一百二十七、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https://www.spp.gov.cn/spp/fl/202006/t20200602_463888.shtml
- 最高人民法院 (2020). 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 号,第三、六、七、八条).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2071.html
書裡提到這條的地方
原書第 10 節第 21 條.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