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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明確拒絕之後就停下,繼續糾纏是治安違法,不是「誠意」

  • 價效比一般
  • 證據 A
  • 換人身自由
  • 不花錢
  • 順手就做
  • 要長期堅持

說人話

對方明確說了拒絕,你還發訊息、還去等人,2026 年 1 月起就是治安違法。可以拘留 5 日以下,或者罰 1000 元以下。情節較重的拘留 5 到 10 日。公安還可以下令禁止你接觸對方,違反了再拘留 5 到 10 日。

成本

不花錢,也不花時間。難在忍住:不再發訊息,不再去等人。

收益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把糾纏、跟蹤單列成一項。條文寫的是「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等資訊或者採取滋擾、糾纏、跟蹤等方法,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這種行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這一項還多一層: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責令行為人在一定期限內禁止接觸被侵害人。違反禁止接觸規定的,再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備註

「死追到底會感動對方」沒有任何研究支援,但拘留和禁止接觸令是白紙黑字的。留下的記錄還會影響考公、考編、政審,還有一部分職業的從業資格。追一個人和騷擾一個人的界線,不看你怎麼想,看對方有沒有明確說過拒絕

證據等級
A : 有具體數字,來自薈萃分析、大型佇列或隨機試驗;法律政策類指引到了法條或官方原文.
來源
  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5 修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https://www.spp.gov.cn/spp/fl/202506/t20250627_699863.shtml(最高人民检察院转载)

原書第 10 節第 2 條.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