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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有粉塵、噪音、化學品的崗位之前,先看合同裡寫沒寫危害;三次職業健康檢查由單位安排並掏錢

  • 價效比高
  • 證據 A
  • 換壽命
  • 不花錢
  • 順手就做
  • 要點毅力

說人話

籤合同時,單位必須把崗位有什麼職業病危害、怎麼防護、有什麼待遇如實寫進合同。瞞了你,你可以拒絕幹這個活,單位不能因此辭退你。上崗前、在崗時、離崗時三次職業健康檢查,由單位安排並掏錢。沒做離崗體檢,單位不能和你解除合同。

成本

不花錢。籤合同時把「職業病危害告知」那部分逐條看完。每次體檢的報告都要一份自己留著。難在要當面開口問、當面把材料要到手。

收益

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籤勞動合同的時候,單位要把四件事講清楚:幹這份活可能產生哪些職業病危害、會落下什麼後果、怎麼防護、有什麼待遇。法條原文是「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合同簽完之後又調你去幹合同裡沒交代過的有害活兒的,要重新如實告知,並且跟你商量著改合同條款。單位沒做到的,「勞動者有權拒絕從事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用人單位不得因此解除與勞動者所訂立的勞動合同」。體檢一共三次: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錢由單位出,結果要書面告訴你本人。沒做上崗前體檢的人,單位不得安排去幹接觸職業病危害的活。身體條件本來就不適合這類活的人(有職業禁忌的),也不得安排去幹這些禁忌作業。查出跟這份工作有關的健康損害的,要把人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離職時你「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影印件,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影印件上籤章」。這份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單位要照實影印一份免費給你,還要在影印件上蓋章(全國)

備註

面試時問三句,就能大致判斷這家正不正規:這個崗位有沒有職業病危害、合同裡寫不寫、上崗前體檢誰出錢。答不上來或者說「先幹著再說」的,風險自己掂量。離崗體檢最容易被忽略:沒做離崗體檢,單位不能和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這份體檢還是日後申請職業病診斷的關鍵材料,檔案影印件同理,走之前要拿到手。職業病本身按工傷走,待遇見第 19 節第 11 條起。

證據等級
A : 有具體數字,來自薈萃分析、大型佇列或隨機試驗;法律政策類指引到了法條或官方原文.
來源
  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8). 职业病防治法(2018 年修正,第三十三、三十五、三十六条). 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qtwj/201711/t20171104_779851.html(北京市人民政府转载)

原書第 19 節第 9 條. 這一節講法律規定,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自己的案子請諮詢律師或當地法律援助機構。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