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復在有康復醫學科的正規機構做,強度聽治療師的,不是越猛越好
- 價效比一般
- 證據 A
- 換壽命
- 有爭議
- 花錢多
- 每天佔時間
- 要長期堅持
說人話
把人接回家躺著等自然恢復,是最常見的錯。中風後由多學科團隊有組織地照護,一年後還活著、還能住在家裡的人更多。但也別自己加碼,中風後 24 小時內練得更早、更勤、更多,三個月後的結果反而更差。練多少、什麼時候練,聽康復科和治療師的。
-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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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康復每天幾百元,自費的那部分因地而異。時間按月算。每天都要練,很枯燥。
-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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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rane 系統綜述納入 29 項試驗、5902 名參與者,比較有組織的住院卒中單元照護和其他照護方式。隨訪到末次(中位 1 年)時,不良結局(死亡、殘障或者需要機構照護)的比值比是 0.77(95% CI 0.69–0.87,可信範圍),死亡的比值比是 0.76(95% CI 0.66–0.88),死亡或者依賴他人的比值比是 0.75(95% CI 0.66–0.85),證據質量中等。換算成絕對數,每 100 人接受卒中單元照護,多 2 人存活、多 6 人住在家裡、多 6 人生活自理。另一方面,AVERT 試驗在 5 個國家的 56 個急性卒中單元隨機分配 2104 名患者,比較「常規照護」和「常規照護加超早期高強度活動」。三個月時結局良好(改良 Rankin 量表 0—2 分)的,超早期組 480 人(46%),常規組 525 人(50%),調整後比值比 0.73(95% CI 0.59–0.90,P=0.004)。死亡是 88 人比 72 人,沒有做出差別(比值比 1.34,95% CI 0.93–1.93,P=0.113)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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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這兩項證據都來自卒中,套到脊髓損傷、截肢、燒傷這些別的致殘原因上屬於往外推。AVERT 那一項說明的是「越早越猛」不成立,不是「早期活動沒用」。試驗裡兩組絕大多數人都在 24 小時內下了床,差的是頻次和總量。挑機構時看它有沒有康復醫學科、有沒有專職的康復治療師和作業治療師,別隻看招牌上「康復」兩個字。基層和三級醫院之間怎麼轉、起付線怎麼算,見第 24 節第 1 條(逐級轉診)。社群康復和輔助器具配置見第 33 節第 7 條(去縣級殘聯問全)。
- 證據等級
- A : 有具體數字,來自薈萃分析、大型佇列或隨機試驗;法律政策類指引到了法條或官方原文.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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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ghorne P, Ramachandra S; Stroke Unit Trialists' Collaboration (2020). Organised inpatient (stroke unit) care for stroke: network meta-analysis. Cochrane Database of Systematic Reviews, 4:CD000197. https://doi.org/10.1002/14651858.CD000197.pub4
- AVERT Trial Collaboration group (2015). Efficacy and safety of very early mobilisation within 24 h of stroke onset (AVERT): a randomised controlled trial. Lancet, 386(9988):46-55. https://doi.org/10.1016/S0140-6736(15)60690-0
原書第 33 節第 16 條.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