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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恨也別對不相干的人下手:駕車衝撞人群、在公共場所行兇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起刑三年,死了人十年起步、最高死刑

  • 價效比高
  • 證據 A
  • 換人身自由
  • 不花錢
  • 順手就做
  • 要點毅力

說人話

駕車衝撞人群、在公共場所行兇,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一個人都沒傷著,也是三年起。死了人就是十年以上、無期或者死刑。珠海那起:樊維秋不滿離婚財產分割,開車衝進體育中心正在鍛鍊的人群,致 35 死 43 傷,判死刑並已執行。

成本

不花錢。難在氣頭上把這個念頭壓住。

收益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個人都沒傷著,也是三年起。第一百一十五條: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官方案例:樊維秋因為婚姻破裂、生活失意,又不滿離婚財產分割的結果,「決意通過駕車衝撞人群方式發洩私憤」。2024 年 11 月 11 日晚,他駕車衝入珠海市體育中心正在鍛鍊的人群,致 35 人死亡、43 人受傷。一審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25 年 1 月 20 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被撞的是他不認識的跑步者(全國)

備註

「反正我也不想活了」在量刑上不是折扣。最高人民法院 2025 年工作報告對這類案件的口徑是「對挑戰法律和道德底線的罪大惡極者,堅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懲處」。只是放話也已經違法。放話要放火、爆炸、投毒這類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把公共秩序攪亂了的,拘留 5 到 10 日,還可以罰 1000 元以下。寫恐嚇信,或者用別的辦法威脅別人人身安全,同樣違法。這種要拘留 5 日以下,或者罰 1000 元以下(治安管理處罰法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念頭已經到這一步的,看第 8 節第 14 條(冒出「拉個墊背的」這種念頭當急症處理)。

證據等級
A : 有具體數字,來自薈萃分析、大型佇列或隨機試驗;法律政策類指引到了法條或官方原文.
來源
  1. 全国人大 (1997).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五条). 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6_364975.shtml
  2. 新华社 (2024). 广东珠海驾车撞人事件造成 35 人死亡 43 人受伤. http://www.news.cn/20241112/29c6af4f6ee4455b92832f3c2b13a93a/c.html(转珠海市公安局通报)
  3.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 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宣判,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12/t20241227_677757.shtml
  4.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5). 珠海驾车撞人案罪犯樊维秋被执行死刑. 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501/t20250120_680196.shtml
  5.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5). 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 年修订,第二十九、五十条). https://www.spp.gov.cn/spp/fl/202506/t20250627_699863.shtml

原書第 8 節第 13 條. 這一節講法律規定,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自己的案子請諮詢律師或當地法律援助機構。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