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間、用公司資源寫的程式碼歸公司,自己的開源專案用自己的時間和裝置做,不混公司程式碼
- 價效比一般
- 證據 A
- 換錢
- 不花錢
- 順手就做
- 要點毅力
說人話
主要靠公司的裝置、內網或業務資料寫出來、由公司擔責的軟體,著作權歸公司,你只保留署名權,合同這麼約定的也一樣。下班寫的,只要用了公司電腦或業務資料,同樣可能算公司的。用公司資源做出的發明,專利也歸公司。
-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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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花錢。入職時把勞動合同裡的智慧財產權條款看清楚。難在個人專案和公司的活常常混在一臺電腦上,要分開
-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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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完成單位工作任務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上班幹活做出來的東西)。一般情形下著作權歸作者,單位有權在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並且 2 年內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相同方式使用。但有兩類情況不一樣。一類是主要利用單位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軟體等作品。另一類是合同約定歸單位的作品。這兩類作者只保留署名權。單位物質技術條件指的是公司的裝置、內網、業務資料這些。執行本單位任務,或者主要利用本單位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是職務發明,申請專利的權利和拿到的專利權都歸單位(全國)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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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被直接寫進「著作權歸單位」那一類,程式設計師幾乎落不進「著作權歸作者、單位兩年內優先使用」那一檔。「下班寫的」只要用了公司電腦、內網或者公司業務資料,一樣可能被算成主要是靠單位的裝置和資料做出來的。想把個人專案做乾淨,就用自己的機器,不碰公司倉庫,不和公司業務重疊。
- 證據等級
- A : 有具體數字,來自薈萃分析、大型佇列或隨機試驗;法律政策類指引到了法條或官方原文.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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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0). 著作权法(2020 年修正,第十八条).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011/t20201119_308796.html
-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0). 专利法(2020 年修正,第六条).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011/t20201119_308800.html
書裡提到這條的地方
原書第 11 節第 13 條. 這一節講法律規定,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自己的案子請諮詢律師或當地法律援助機構。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