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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到 3 歲不給螢幕,3 到 6 歲儘量不給,中小學生非學習用途每天不超過 1 小時

  • 價效比一般
  • 證據 B
  • 換壽命
  • 適用:有 3 歲以下孩子、有 3 到 18 歲孩子
  • 不花錢
  • 順手就做
  • 要長期堅持

說人話

國家衛健委要求 0 到 3 歲不給螢幕,3 到 6 歲儘量別碰,中小學生不為學習用的,一次不超過 15 分鐘、一天不超過 1 小時。理由是長時間近距離用眼會讓近視來得早。螢幕和近視的證據沒這麼硬,真正試出效果的是每天戶外 2 小時。

成本

不花錢。難的是把螢幕從孩子手裡拿走,也難在家長自己當著孩子的面少看。

收益

《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核心知識十條》第四條的原話是「0~3歲嬰幼兒不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視屏類電子產品;3~6歲幼兒儘量避免其接觸和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視屏類電子產品;中小學生非學習目的使用電子螢幕單次時長不宜超過15分鐘,每天累計時長不宜超過1小時」。同一條寫明「長時間近距離使用電子視屏類產品,易消耗兒童遠視儲備量,是兒童青少年近視早發、高發的重要原因」。教育部等八部門 2018 年的實施方案給家長的要求一致,還加了一句「年齡越小,連續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應越短」。研究證據要弱得多:一項系統綜述收了 33 項研究,11 項進了合併計算,物件從 3 個月到 33 歲。只算手機和平板的,近視的比值比是 1.26(95% CI 1.00 到 1.60,I²=77%)。和電腦合起來算是 1.77(1.28 到 2.45,I²=87%)。作者的結論只寫到「可能相關」,並寫明 33 項研究沒有一項有可靠的螢幕時間測量

備註

定 B 是因為官方給的是分檔規定,不是試驗測出來的數字。研究給的比值比下限正好壓在 1.00,作者只敢說「可能相關」。所以把它當一條好執行的家規就行,不要當成「不看螢幕就不會近視」。真正有抽籤試驗撐著的是第 30 節第 4 條(戶外 2 小時)。學齡前也要查眼睛:同一份檔案寫明 1~3 歲、4~6 歲、7 歲之後都應當定期做屈光篩查,看遠視儲備還剩多少,查法見第 30 節第 12 條(散瞳驗光)。螢幕和孩子語言能力的關係也做過薈萃:42 項研究 18905 人,螢幕時間越長語言能力越弱(r=−0.14,95% CI −0.18 到 −0.10)。但一起看、看有教育內容的節目反過來是正相關(r=0.16 和 0.13)。這是相關不是因果,只能說明拿螢幕代替陪孩子說話不划算。

證據等級
B : 有研究支援,但說不出確切數字,或者只有小樣本、單項研究.
來源
  1.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 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核心知识十条(国卫办妇幼函〔2023〕278 号).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7/content_6894284.htm
  2. 教育部等八部门 (2018).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 号).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7/moe_943/s3285/201808/t20180830_346672.html
  3. Foreman J, Salim AT, Praveen A, et al. (2021). Association between digital smart device use and myopia: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analysis. The Lancet Digital Health, 3(12), e806-e818. https://doi.org/10.1016/S2589-7500(21)00135-7
  4. Madigan S, McArthur BA, Anhorn C, Eirich R, Christakis DA (2020). Associations between screen use and child language skills: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analysis. JAMA Pediatrics, 174(7), 665-675. https://doi.org/10.1001/jamapediatrics.2020.0327

原書第 30 節第 5 條.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