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依台灣官方資料編寫
請不起律師時,撥 412-8518 向就近的法扶分會預約審查;只想先問問題,法律諮詢不審財力
- 價效比高
- 證據 A
- 換錢
- 不花錢
- 要花些時間
- 不靠毅力
說人話
有法律問題但還不確定要不要打官司,可以先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法律諮詢(電話、視訊、現場),不看你的財力和案情,在台民眾都能用,律師費由法扶付。要請法扶派律師幫你打官司,先打 412-8518(市話直撥,手機加 02)轉 3,或上網預約到最近的分會審查,看你是不是「無資力」、案子有沒有道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不用審財力。審查結果是「全部扶助」就不用付律師費,「部分扶助」要付一部分。
-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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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諮詢免費。申請法扶律師要預約、到分會面談審查,審查通過「全部扶助」的不用付律師費。
-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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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基金會說明:法律諮詢服務不需審查資力(財力)和案情,不需負擔律師費,由法扶支付律師諮詢費用,管道有電話、現場、視訊;不限身分資格,在台民眾均可使用。申請法扶律師:全國各地都有分會,向最近的分會預約審查時間,可線上預約,或撥法扶全國七碼專線 412-8518(市話直撥,手機加 02)轉 3 聯絡分會。審查看兩件事:資力(每年公告「無資力認定標準」,115 年度標準見官網)和案情(要有道理、屬扶助範圍,部分案件需分會會長同意)。不用審查資力的情形包括:社會救助法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涉犯最輕本刑 3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在偵查中初次詢(訊)問、審判中未選任辯護人;原住民在偵查、審判中未選任辯護人;得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理債務的債務人;言詞法律諮詢等。費用:「全部扶助」不需支付律師費;「部分扶助」需支付分擔金;「駁回」則法扶無法派律師。因法扶律師協助而取得超過新臺幣 50 萬元的財產時,可能要繳回饋金(債務清理案件不用)。服務對象為本國人;外國人原則上需合法居住於我國境內,另有例外。超過資力標準的,可查看是否符合其他放寬資力的扶助專案(例如勞工訴訟扶助專案)。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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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是依法律扶助法設立的財團法人,全國有 22 間分會及原民中心。具體的收入、資產門檻每年公告且依家庭人口、地區不同,本條不寫數字,請看官網「115 年度法律扶助基金會無資力認定標準」。法律扶助法條文本次無法核對(全國法規資料庫無法連線,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未收錄),內容以法扶官網說明為準。
- 證據等級
- A: 有具體數字,來自薈萃分析、大型佇列或隨機試驗;法律政策類指引到了法條或官方原文.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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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法律諮詢說明. https://www.laf.org.tw/service-legal-des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申請方式. https://www.laf.org.tw/service-app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不用審查資力情形. https://www.laf.org.tw/service-assistance-unlimit/1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扶助資格說明. https://www.laf.org.tw/service-assistance-des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費用說明. https://www.laf.org.tw/expense-des
來源核對於 2026-10-12
對應原書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