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走到 7000–8000 步,或者每週累計快走 150–300 分鐘
- 價效比一般
- 證據 A
- 換壽命
- 不花錢
- 每天佔時間
- 要點毅力
說人話
每天走 7800 步左右的人,同期死亡的機率比只走 3500 步的人低約四成半。按時間算也一樣,每週快走 150–300 分鐘,比不運動低約三成。多到一定量就不再往下降了,60 歲以上走到 6000–8000 步就夠。兩種數法達標一個就行。
- 成本
-
不花錢。按步數算,每天走 60–90 分鐘,可以拆進上下班和買菜裡。按運動時間算,每天 20–45 分鐘。難在要長期堅持下來。
- 收益
-
把 15 項跟蹤一群人的研究合起來算,只記錄、不分組。這 15 項共 47471 人、3013 例死亡。按每天步數把人分成四檔,最低那檔中位是 3553 步/天。另外三檔的中位是 5801、7842、10901 步/天。這三檔的死亡風險比最低檔分別低約 40%、45%、53%(HR 0.60、0.55、0.47)。60 歲以上的人走到 6000–8000 步以後,再多走收益就趨平了。60 歲以下的人是在 8000–10000 步以後趨平。另有一項分析把多項研究合起來算:從約 3867 步/天開始有效。之後每多走 1000 步/天,死亡風險降約 15%。按運動時間算:把多項跟蹤研究彙總到一起算(只記錄、不分組),運動量達到指南下限 1–2 倍的人,死亡風險比不運動的人低約 31%(HR 0.69)。這個量是 7.5–15 MET·h/周,大約合快走 150–300 分鐘/周。沒達到下限的人也低約 20%(HR 0.80)。達到下限 3–5 倍的人低約 39%(HR 0.61),這是降幅的頂點。再往上加不會更低,但也沒害處(10 倍以上是 HR 0.69)。另一項用加速度計測量的彙總研究:中高強度活動最多的那四分之一人,比最少的那四分之一死亡風險低約 48%(HR 0.52)。加速度計是戴在身上實測活動量的儀器。
- 備註
-
步數和運動時間說的是同一件事,只是換了個數法,達標一個就行。從 4000 步加到 7000 步這一段最划算,不必非要湊一萬步。要注意這類研究只是跟蹤記錄:走得最少、動得最少的那批人裡,混著本來就病著走不動的。他們是快不行了才動得少,不是因為少動才早死。所以算出的差距常常偏大。用儀器實測活動量的那幾項,跟蹤時間短,參與者偏老,真實好處沒有「風險降到 0.52 倍」那麼大。但越動越好的趨勢是清楚的。
- 證據等級
- A : 有具體數字,來自薈萃分析、大型佇列或隨機試驗;法律政策類指引到了法條或官方原文.
- 來源
-
- Paluch AE 等 (2022). Daily steps and all-cause mortality: a meta-analysis of 15 international cohorts. Lancet Public Health. https://doi.org/10.1016/S2468-2667(21)00302-9
- Banach M 等 (2023).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daily step count and all-cause and cardiovascular mortality: a meta-analysis. European Journal of Preventive Cardiology. https://doi.org/10.1093/eurjpc/zwad229
- Arem H 等 (2015). Leisure time physical activity and mortality: a detailed pooled analysis of the dose-response relationship. JAMA Internal Medicine. https://doi.org/10.1001/jamainternmed.2015.0533
- Ekelund U 等 (2019). Dose-response associations between accelerometry measured physical activity and sedentary time and all cause mortality: systematic review and harmonised meta-analysis. BMJ. https://doi.org/10.1136/bmj.l4570
書裡提到這條的地方
原書第 2 節第 11 條. 這一節講健康和用藥,只作一般參考,不能代替醫生的診斷和處方。 內容可能過時,不少政策各地執行不一樣,真去辦事、看病、打官司時以當地部門、醫生和律師的說法為準。 免責宣告